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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作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提供新动能
2016/05/20

税务系统坚持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检验国地税合作成效的主阵地和试金石,在深化合作中推进改革,在推进改革中深化合作,通过统筹国地税双方资源,调动两个积极性,实现国地税业务深度融合,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提供了强劲动能。

协调配合,实现业务衔接再统一

“书同文、车同轨”,国地税业务深度融合,标准统一、步调一致是基础。各地国地税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在组织运转、信息移交、业务过渡等各环节,互商互通、互融互助,做到了政策对接不走样、工作标准不降低,业务运转衔接有序、步调一致。

组织运转机制完善有效。营改增工作千头万绪,很多问题需要国地税双方的及时沟通解决。对此,各地国地税部门共建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建立共同领导、联合推进、交流互动等合作运转机制,研究解决国地税在营改增过程中需要协作配合的相关事宜。湖南、宁波等地国地税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方案,明确试点纳税人信息交接、登记申报、发票管理等事项,保证了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

征管信息移交顺畅有序。国地税户数交接工作时间紧、范围广、数量多。各地国地税部门主动对接,联合开展管户确认,制定营改增非正常户和注销户管理办法,消除管理盲点,保证了征管信息移交的及时准确。内蒙古国地税部门及时落实管户交接方案,提前完成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户籍信息数据的交接工作。山东国地税部门从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申领、个体定额和发票税控装置等方面,确定了27个移交数据项,统一数据口径和交换格式,确保信息交接工作质量。

委托代征业务平稳过渡。一方面,地税部门主动做好委托代征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国地税部门在6543个办税服务厅和1883个代征点设置23008个代征窗口。广东、江西等地税部门提前完成防伪税控系统部署并联调联测,成功开出税控代开发票。另一方面,各地国税部门切实担负业务指导责任,全国累计派驻6619人到地税代征场所,协助做好代征准备工作。

服务融合,实现征纳成本再降低

针对营改增工作面临的咨询需求多、办税易拥堵等问题隐患,各地国地税部门通过服务资源的整合优化,做好“加减法”,提速减负,纳税服务在营改增推进中实现新成效。

共建办税服务厅。各地国地税部门大力推行联合办税,通过增设联合办税服务窗口,国地税互派业务骨干在窗口全日制办公,实现了纳税人“进一个门,办两家事”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国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已达5500余个,占全部办税服务厅的半数左右。陕西省85%的办税服务厅采取国税地税共建、共驻政务大厅和互派服务窗口三种形式,实现了国税、地税业务互办。

完善窗口办税职能。通过探索建设“全能型一窗式”服务窗口,实现地税窗口可为纳税人办理国税业务,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跑”问题。新疆国地税部门自主开发了窗口“国税地税业务通办切换器”,确保了纳税人在每一个办税窗口都能一次性办理完所有业务。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各地在办税服务厅开通营改增“绿色服务通道”,全面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缩短纳税人办结时限。宁夏、深圳坪山新区等地国地税部门开辟多条营改增“绿色通道”,为试点行业纳税人提供便利。

拓展领域,实现管理服务再升级

深度融合,重在实效。各地国地税部门在前期合作基础上,以营改增推进为契机,深入拓展其他合作领域,着力实现营改增管理服务的再升级。

双向辅导实现取长补短。国地税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优势,互相开展业务辅导,管理水平互进互促。地税部门发挥长期管理“四大行业”的经验优势,主动协助国税部门熟悉试点行业经营规律和核算特点,及时补齐管理短板。珠海地税主动与国税建立市局、区局、税管员三个管理层级的“点对点”联动机制,协助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同时,国税部门发挥长期从事营改增管理的业务优势,积极向地税部门传授相关知识,提高地税部门增值税代征水平。河北、河南、泉州、宝鸡等省市国税部门组织地税代征人员在模拟软件测试环境中熟悉操作,多场次安排开票操作演练,帮助窗口人员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技能。

信息共享实现数据增值。针对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以票控税”管理抓手弱化的问题,国税部门发挥自身信息优势,及时将相关涉税信息传递给地税部门,帮助地税部门实现由“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国地税部门共同开发应用征管档案电子化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采集、一户式存储、多方共享、随机查询”。

联合发声扩大宣传效果。各地国地税部门联合实施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培训,通过联合印发宣传材料、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税企咨询会、开办网上访谈、开展纳税人政策辅导和业务操作培训等多种形式,统一对外宣传内容,共同发布涉税业务信息,同口径解答营改增疑难问题,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应。辽宁、吉林国地税部门共同召开营改增新闻发布会或共同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天津、福建、广东等地国地税局还探索利用远程网络教学方式,联合培训纳税人,切实提高了培训效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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